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上官士青等4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王金花等29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秀梅等46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宇鹏等37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马升勇等17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上官士青等4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王金花等29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张秀梅等4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张宇鹏等37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马升勇等1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