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张兰艳等4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张彦彦等81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祝虹煜等74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易丹等80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树盛等6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张兰艳等4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张彦彦等8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祝虹煜等7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易丹等80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王树盛等6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