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环球网校为大家发布“湖北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报名入口开通”,2017年湖北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6:00,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希望各位考生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电气工程师考试动态。更多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
重点推荐:2017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
湖北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6:00,湖北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报名入口开通已经开通。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电气工程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摘要】环球网校为大家发布“湖北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报名入口开通”,2017年湖北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00~7月11日16:00,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希望各位考生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电气工程师考试动态。更多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重点推荐:2017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
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气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