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7年黑龙江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环球网校·2017-06-27 13:46:01浏览155 收藏15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7年黑龙江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2017年黑龙江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希望各位考生关注,并且在规定的日期里参加2017年黑

  【摘要】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7年黑龙江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2017年黑龙江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希望各位考生关注,并且在规定的日期里参加2017年黑龙江电气工程师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

  重点推荐2017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发放的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名

  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 .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查询。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报考人员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

  三、考试收费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文件规定: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2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5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4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4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5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7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4元。暖通空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8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2元。给水排水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9元。动力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5元。

  4、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5、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4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48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2元。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项目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3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7、注册环保工程师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5元。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3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报考人员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 “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四)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电气工程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注册电气工程师就业前景如何

  【摘要】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17年黑龙江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2017年黑龙江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希望各位考生关注,并且在规定的日期里参加2017年黑龙江电气工程师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电气工程师频道。

  重点推荐2017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

  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气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编辑推荐:

  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注册电气工程师就业前景如何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