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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发布了《重庆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从中可知,2023年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8日,请有广大考生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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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发布的关于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监狱局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遴选60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区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市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全市市级机关(不含监狱系统)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6.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与在遴选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重庆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7日下午6∶00。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点击“重庆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如实填写详细信息,获取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及以下)。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市监狱局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员可在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0月18日中午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再次提交审核。报名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可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如遇问题,请拨打86868837、86028705电话咨询。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各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监狱局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职位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遴选。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考综合素质测试一科,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监狱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成绩查询。可于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市监狱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①准考证、②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③《2023年度市监狱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④本人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包括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若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为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结果在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监狱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比例低于3∶1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监狱局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比例见职位表,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具体考察比例见职位表。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市监狱局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最低服务年限、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监狱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原则上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负责解释。
职位条件咨询电话:6708632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7、86028705
附件:1.重庆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度市监狱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查看地址:https://sfj.cq.gov.cn/cqsjyglj/bmdt_110693/202310/t20231008_12406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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