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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地方公务员报考条件有哪些?

环球网校·2023-01-17 13:47:07浏览76 收藏22
摘要 202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从公告中可知,2023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4:30,报考条件如下:

202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从公告中可知,2023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4:30,报考条件如下。温馨提示:为及时获取各2023年地方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和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

一、报考相关条件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录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7.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8. 报考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且截至2023年1月任职满2年;或本县(市、区)现任的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现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且截至2023年1月累计任职满3年,并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讨论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其中现任社区“两委”专职人员和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范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依法依规确定。曾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录用优秀社区干部职位。本县(市、区)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9.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吉林省省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吉林省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报考长春市普通(街道)选调生的人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10. 报考定向招录本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职位的人员,应为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服务期已满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11. 报考限户籍职位的人员,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2. 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职位资格条件说明

1.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3年1月,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且工作时间累计满2年以上。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吉林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校学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且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在吉林省参加高考考入省外高校并入伍服现役期满且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经国家允许招募或选派,截至2023年1月,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

职位资格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3年1月计算。

二、报考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3年度吉林省省直和各市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10,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详见《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见附件11,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先查看《报考指南》;如需要咨询,可拨打《职位表》注明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4:30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其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院校出具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3,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学校暂不能对报名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本人在报名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公章;报考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需上传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优秀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4);报考选调生职位的人员,需上传就读院校出具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机关选调生和长春市普通(街道)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5)。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者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相关职位网上报名情况。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6:30

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或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含复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月29日8:30至2月2日16:30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仅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免除笔试费用,可与本人所选择的笔试考区考试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审核工作于2023年2月1日14:30截止,未按期办理且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取消或核减录用计划

时间:2023年2月4日20:00前

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考职位(不含可调剂职位),将取消或核减录用计划,并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布。

(六)改报和重新缴费确认

1. 改报时间:2023年2月5日8:30至14:30

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职位。

报考者仅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改报无效,且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 重新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5日8:30至16:30

报考者改报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费确认,未重新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按原支付渠道返还。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2月22日8:30至面试工作结束前,报考者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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