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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22名,详见附件《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县区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报考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位的,须是在我市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按照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淮北市行政中心(人民中路208号)1楼101室。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为:《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遴选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于9月29日16:30前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职位。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相山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遴选职位名额3人及以上的,均差额2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在淮北先锋网站、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9387。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98989。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淮北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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