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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100名(详见附表)。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各县(市)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报考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位的,须是在我市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16日在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公开遴选工作中,将在合肥先锋网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6:00。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考者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可于9月28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考者,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者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盖党委(党组)章。报考者须于9月28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各遴选单位对报考者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考者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预审和复核均合格)的报考者应于9月2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9月3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合肥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须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与遴选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先体检,后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会同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考察分数计入考生成绩,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情况。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不唯分取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合肥先锋网、遴选单位、遴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538760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1-63457903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537414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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