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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响水县人民法院拟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面向公务员(含省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下同),选调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县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现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从事文秘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未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未满有关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5月7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响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604室,报名联系电话:0515-86683046,电子邮箱:xsxrmfy@126.com。网上报名只接受盐城市以外人员(提供报名材料时请使用PDF格式)。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a.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响水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b.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编制性质及在岗证明,所在单位及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c.不超过500字的个人自荐材料(有本人发表的署名文章、撰写的会议交流材料等一并附上)。
(二)资格审查
响水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能力测试程序。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1:3,取消选调岗位。
(三)发放准考证
能力测试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在考场等候室领取准考证即可。
五、能力测试
1、写作能力测试,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情况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按1:1比例进行,包括核实人事档案、身份性质、岗位经历等方面情况,了解本人在单位的现实表现。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响水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ycxsfy.china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附:
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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