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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报考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
地点: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514室(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6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二)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它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一)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
考生应当持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兵役登记证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四)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来各阶段均需提供,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4.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见附件1)。
2.已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六)基层工作经历材料,能够证明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非参公事业单位落编(减员)通知单等相应材料。
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和起始时间界定等政策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七)其他材料(按《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提供)。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26日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确认参加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位代码)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电子邮箱:277639577@qq.com
2.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26日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6号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人事科(邮编150090,电话0451-82340848)
4.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本人须签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5.参加资格确认人员须服从现场管理,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人员,应提前申报,并持有资格确认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返回人员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提前申报,方可参加资格确认。
进出资格确认地点要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咨询电话:0451-82340848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3日
以上是“2021年黑龙江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务员资格确认公告”的内容,建议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温馨提示为及时获得各地方公务员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尽早获得通知。同时,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