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体检须知
1.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以上是“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体检须知”的内容,建议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提前备考。温馨提示:为及时获得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笔试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尽早获得通知。同时,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