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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信访局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河南省信访局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河南省信访局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9日早上7:30,在河南省信访局(郑州市纬三路35号)107房间集合,工作人员点名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认真对照,做好准备。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提前查询安排交通路线,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因证件缺失在现场无法验证其身份的,将不能参加体检并取消其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5.参加体检的考生集合后,工作人员会组织点名并通过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体检编号,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以免错号影响你的体检结果。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河南省信访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
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
(二)考察时间
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在考察前1-2天以电话形式通知考察对象。
(三)考察对象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请考察对象如实填写考察对象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河南省信访局人事处邮箱(xfjrsc@126.com),原件考察时交考察组。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3.按照考察组要求配合出具有关鉴定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察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
2.考察对象请及时询问档案管理部门,个人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如有不全,抓紧补齐有关材料。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我单位报告,未如实报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健康绿码,且经当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体检。由青岛来郑人员需提供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验阴性证明。
联系电话:0371—65901200 65901564
河南省信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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