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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芜湖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与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芜湖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乡镇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在乡镇的县级市场监管、司法系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及特殊专业技能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
上午8:30—下午16: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乡镇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在乡镇的县级市场监管、司法系统职位入围面试考生(见附件1)。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考生(见附件2)及特殊专业技能加试考生(见附件3)。
四、资格复审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材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留存)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留存,请考生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资格复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留存。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具的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证明原件留存)。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原件留存)。
2.考录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3.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留存);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留存)。
符合条件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留存,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一份留存,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原件留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提供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20年及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考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留存)。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4.报考定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含2019年10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就业报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等材料。
5.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考生
属于退役士官和士兵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团以上单位盖章的《芜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报考资格证明表》(见附件4);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原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离职人员身份报考的(含辞职、取消录用等),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本人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已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7.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注意事项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缴费确认
(一)报考乡镇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在乡镇的县级市场监管、司法系统职位考生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10月13日17:3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纳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需及时关注本人复审状态,复审状态合格的应于10月15日21: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二)非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职位考生
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体能测评每人55元),并领取《芜湖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三)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考生
1.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芜湖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专业技能测试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后现场缴纳基础体能测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体能测评每人55元),领取《芜湖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基础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报考者基础体能测试须知》,按要求参加基础体能测试。
六、面试通知书打印
乡镇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在乡镇的县级市场监管、司法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属于第一阶段面试人选。考生请于10月20日9:00至21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七、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地点:中共芜湖市委党校新校址(城东新区市政务服务文化中心东侧、市民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对面)
八、体能测评和基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
地点: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西路23号)
九、体能测评和基础体能测试要求
(一)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基础体能测试
按照《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规定执行。
1.100米跑,满分100分。男子12〞以内(含)、女子14″以内(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0.1秒(含),得分减少2分。
2.1000米或3000米跑,满分100分。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狙击、排爆、搏击武术职位测试1000米。
1000米:男子3′30″(含)以内,女子4′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3000米:男子11′00″(含)以内,女子12′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满分100分。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因专业技能加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1.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请主动出示“安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如有需要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暂时摘下口罩。
3.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考生本人不得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资格复审工作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在办理时需主动说明相关情况。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考生请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认真查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见附件5)
2.请考生密切关注芜湖先锋网,后续的资格复审递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3.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
附件1:芜湖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在乡镇的县级市场监管、司法系统职位入围面试考生名单.xlsx
附件2:芜湖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入围体能测评环节考生名单.xlsx
附件3:芜湖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特殊专业技能入围加试环节考生名单.xlsx
附件4:芜湖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报考资格证明表.doc
附件5: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pdf
芜湖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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