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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民政厅面试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河南省民政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人事教育处1001房间。
三、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供我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学历证书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考生个人判断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相关相近的,由考生个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附社保缴纳流水)。
(五)在职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目前在党群部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非公务员和非参照公务员的证明。
(七)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开始不间断地记述相关经历)。
(八)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报考19044031和19045021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九)其他公告要求准备的材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及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经考点疫情防控人员现场认定不适宜参加面试的,不能进入考点,所在的职位延期进行面试。
(六)我厅后续公告和相关通知均在河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371-65908876(省民政厅机关)
0371-55157891(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附件: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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