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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运城市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二)
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报考运城市法院(县、市、区)岗位和运城市检察院(县、市)岗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地点:运城市老年大学北一楼会议室(运城市河东东街340号,市内乘坐2路、14路、88路公交车,市委党校站下车向西200米)。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的学位情况)。
5、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携带当年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岗位设置管理审核表及岗位聘用花名册并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注明是否同意报考及聘用的起始时间);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情况。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应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应注明任职起止时间),村(居)委会成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应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10、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明确入党时间)。
11、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法院系统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17852816121
检察系统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13546496433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运城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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