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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0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生范围
报考单位部门代码在211001--211323,311001--311029范围内的考生,且根据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职位拟排名”以及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例如,招考职位计划招录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均纳入资格确认人选范围)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散实施的方式进行。全市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统一安排在9月22日进行,为期一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因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部门代码211027)考生较多,为避免考生集中聚集,该单位按职位代码进一步明确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即:9月22日上午为职位代码17至36职位考生资格确认时间,9月22日下午为职位代码01至16职位考生资格确认时间。请有关考生按此时间安排前往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二)地点安排: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由各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2.报考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考生(不含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运输法院),资格确认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3.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部门代码211027)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由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不含8个县公安局和讷河市公安局)。
4.报考讷河市、各县(区)招录职位及所属乡镇、街道职位的考生(含8个县公安局和讷河市公安局,不含7个市辖区公安分局),资格确认工作按属地原则安排在本地进行,其中在齐齐哈尔行政区划内跨县(市、区)合并职位的资格确认地点,以资格审核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具体地点,详见《齐齐哈尔市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符合《黑龙江省202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关于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情形的考生,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位证书以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二)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可以提供县级以上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三)如考生为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如考生报考时为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处于待业状态,可提供已从原单位离职的佐证材料。
(四)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需由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团员)证明。提供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
(五)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且取得户籍或迁入相关行政区划的时间应为2020年7月7日之前。
(六)其他材料。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得学历学位方式、入党(团)经历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或审核的,考生需结合实际准备其他有关材料(例如,可复印有关档案材料),以供工作人员详细判断。
(七)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留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第二学位认证报告(限以符合第二学位的专业报名并通过学位认证的考生);
6.同意报考证明(限报考时或目前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
7.离职佐证材料(限报考时为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目前为待业状态的考生);
8.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9.党(团)员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限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招考职位);
10.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或《退伍证》(限退役士兵,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12.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录计划规定的条件,对考生报考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确认。9月25日前,未接到资格审核单位电话通知递补进行资格确认的,则相关招录职位未发生递补情形或已符合面试开考比例要求,无需继续递补。
(四)根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2020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以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人员,可直接按《齐齐哈尔市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到本职位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资格审核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结束资格确认的考生应及时主动离开室内场所,请勿逗留或聚集。
考生身体存在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主动事前告知审核单位。建议此类考生自行准备就医诊断或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划定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公告之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七)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八)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位且需加试打字测试的考生,请关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近期发布的通知公告(http://qqherzy.hljcourt.gov.cn/),并于现场资格时向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并领取打字测试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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