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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保定公务员考试证件审核通知
保定考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
按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将面试资格证件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市场大厅。
三、乘车路线
保定市内乘27、29、61(临)、70、K2路公交车在东二环市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南行约50米路东。
四、审核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一)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户籍(生源地)证明等材料(户籍证明指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
(二)应届毕业生: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的学历或学位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证明等。
(三)报考限定“服务基层四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合同和年度考核材料。报考限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役证》。
(四)报考法院、检察院等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明,户籍以2020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需提供升学而迁出的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以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七)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组织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2-3089413,0312-5087413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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