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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湘西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湖南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1.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各项成绩均一样的,并列排名。
2.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高层次公务员职位由州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实施;州直单位职位由各州直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吉首监狱职位由吉首监狱具体实施;州法院系统职位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实施;州检察系统职位由州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县市党政群机关职位和县市公安机关职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联合县市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全州统一为8月27日-8月28日,具体地点见附件5。
3.体能测评时间。全州统一为9月1日-9月7日,具体安排以招录用人单位或县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
2.“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或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泸溪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1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附件1.2020年公务员考试湘西州党政群机关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及笔试成绩
附件2.2020年公务员考试湘西州公安系统资格审查 入围名单及笔试成绩
附件3.2020年公务员考试湘西州检察系统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及笔试成绩
附件4.2020年公务员考试湘西州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及笔试成绩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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