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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通知
按照天津市2020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定于9月2日至3日组织笔试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南门(地址: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二、集合时间
(一)9月2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十三的全体考生。
(二)9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一、人民警察二、人民警察四、人民警察五、人民警察十、人民警察十一、人民警察十七等7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三)9月3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三、人民警察六、人民警察七、人民警察八、人民警察九、人民警察十二、人民警察十四、人民警察十九等8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四)9月3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十五、人民警察十六、人民警察十八等3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三、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各职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全部证书,含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翻译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携带本人所在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需注明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民警察十三、人民警察十四、人民警察十五、人民警察十六、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十八职位的考生,如符合《报考政策指南》第八条 “属于(或可视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 所规定三种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民警察十九的考生,还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
(五)考生需着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和运动鞋。
(六)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在现场内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七)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和体能测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
(八)考生抵达考试现场后,请送行车辆及人员尽快驶离,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九)因考试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备足够的饮水及早、午餐。
(十)考生除身份核验及体能测评期间,在考点内均需佩戴口罩。
(十一)考生应于参加资格复审前14天(9月2日参加资格复审:8月19日至9月1日,9月3日参加资格复审:8月20日至9月2日)申请天津健康码,并按照民生服务平台短信要求,下载打印《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体测考生用)》,如实填写后,在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上交。
考生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人)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或考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或考生持天津健康码“橙码”,均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体能测评后不得离开天津市。
考生应动态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考试。
请考生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20年8月24日(周一)中午12点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回复确认信函,回复的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邮箱地址:tjgazk2020@163.com。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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