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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沈阳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9年度沈阳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已经公示,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2019年度沈阳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为面试人选。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一)。
每天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入场),下午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请考生仔细阅读,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特别提示: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2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2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生面试成绩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领取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考点内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以上内容是2019年辽宁省考面试公告(沈阳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生们还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及时获取面试时间提醒,还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获取更多考试资料哦。了解更多有关考试的内容,关注环球网校公务员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