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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二、纪律与监督
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省公安厅 (025)83526125、83526130
省公务员局 (025)83395725
以上就是2020年江苏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后管理及待遇和纪律与监督事宜的全部内容。2020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马上就要全面展开啦,各位备战江苏省考的伙伴们要好好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料和资讯,及时关注省考的各种变化以便灵活调整自己的备考内容,不想错过各个考试节点通知的话,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哦。小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省考的各种备考资料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