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在城市规划区内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该依据( C )。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