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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合格标准是: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江门”的考生,请于 2015年1月5日 至 1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一楼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服务大厅提交资料。
二、送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3.本人自带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送审,并备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并请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相片必须是近半年内的本人照)。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承认书》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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