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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19日两天。
全省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注册、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18日9:00-7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25日(9:00-11:3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25日9:00-28日16:00(缴费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不要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同时2001年后取得(含2001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通过“零散查询”获取学历认证信息,即含二维码验证并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该同志从事 工作已满 年”,空格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不必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三)老考生报名(仅指2012年和2013年考生)
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含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18日9:00-7月24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18日9:00-7月28日16:00(缴费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10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资格条件、专业、学历、资格初审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A126室市人保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内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车)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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