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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0·2014-07-31 15:04:38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9:00至8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管部门初审

  应试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应试人员,可到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3)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份:由工作单位在社保网登陆单位用户打印的《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须在报名人员姓名处挑“√”)和在社保网登录个人用户打印的《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并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具体要求同上)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要求提供材料。

  三、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8月12日至1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二楼大会议室办理报考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8月18日16∶00。

  按规定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书面一式两份,并带优盘报电子表,统一按附件1格式);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1份。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纪律: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等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4、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16∶00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成绩查询板块公布,请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6、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7、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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