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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46号)的规定,各地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科10元。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试费标准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所收考试费中的70%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30%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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