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意:
1、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报名。
2、【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报名、照片上传功能,届时将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和已报考生更改信息。
3、【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届时将不再接受考生缴费,也不接受现场缴费。请考生提早报名,留足机动时间,以防错过报名。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通知内容后,再进入本网页最下面的网报入口。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
全省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8日9:00-7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5日(9:00-11:3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5日9:00-8日16: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4.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也不必关注网报系统中“资格审查(初审)”栏内容,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8日9:00-7月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8日9:00-7月8日16:00。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账户。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