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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内容14

|0·2013-04-23 11:17:50浏览0 收藏0
摘要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

  1、公共行政的含义。政府公共权力行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越权无效”。

  2、“公民第一”的原则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则。

  3、公共行政包括决策、组织、协调和控制四种基本的管理活动。

  4、公共行政的范围,就是公共领域的管理。包括基本公共产品领域和混合公共产品领域。

  5、公共行政的四个作用:导向作用、管制作用、服务作用、扶助作用。

  6、公共行政的主体、三种理解:P146;通常是第二种,即行政机关,以及依法成立的各种享有行政权力的独立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委员会。

  7、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行政的对象是公共事物。可分为:

  1)国家事物,是全国性统一的行政事务,如国防建设等;

  2)共同事务,是涉及区域较广、涉及利益集团较多、跨行政区域、需要多方面协调的事务,包括流域环境治理、大经济区合作、跨地区打击犯罪等。

  3)地方事务,指地方性的行政事务,如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等。

  4)公民事务,涉及公民个人权力的事务,如户籍管理、人口控制、老龄工作等。

  8、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行政主要任务是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经济类、政治类、社会类、科技教育与文化类公共产品。

  9、掌握政府的基本职能。基本职能体系和运行职能体系。四大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保护国家独立与主权,维护社会治安,界定和保护产权。

  2)经济职能:是现代国家公共行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包括宏观经济调控,区域性经济调节,国有资产管理,微观管制,组织全国力量办大事。

  3)文化职能:思想政治工作等,其目的是提高全民素质,民族精神。

  4)社会职能:即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的职能。专门机构

  10、行政体制。政府组织机构;行政权力结构;行政区划体制;行政规范。

  行政组织类型:领导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派出机关

  政治体制改革方向: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绐终来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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