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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发展战略
1. 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2. 国土规划:泛指有关国家土地的规划行为。
3. 土地用途分区和控制指标的确立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
4.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 区域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及设想,对一定地区范围内,在综合分析评价各种自然、技术经济因素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综合安排,主要包括资源综合开发和区域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工业和城镇居民点,安排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园林、休疗养、旅游、环境保护等各项区域服务性工程设施。
6.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深化,空间布局、物质基础的落实。
7. 城镇体系的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8. 全国、省、市都应研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9.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般包括城市的基本状况、地位、优势、潜力和制约因素的分析,确立城市的发展目标,制定城市发展的规划以及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对策和措施等。
10. 城市、经济发展主要的指标有:经济发展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城市的基础设施、环境指标;人均绿地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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