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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力规范
城市用电负荷分为一、二、三产用电和城乡居民用电。、
由发电厂和电源变电所两种电源,电厂安排在三类工业用地内。
12、竖向规划规范
规划地面形式为平坡式,台阶式,混和式。
小于5%为平坡式,大于8%为台阶式。城市中心区宜小于15%,居住用地宜小于30%,工业,仓储15%.
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上缘三米,下缘二米。
机动车道最小坡度0.2%,主干道最在纵坡5%,非机动车道宜小于2.5%,广场最小坡度0.3%,最大1%-3%(平原和邱陵、山区),地面排水不宜小于0.2%,地块比道路中心线高0.2米以上。
挡墙,土质坡小于0.5,砌筑为0.5-0.1。挡墙高度应为1.5-3 米,6米以上退台,并且退不小于1米。
1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景点五级标准,人口超11人/平方公里,应进行职能分析,人口容量为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组成。
当超100人/平方公里时,必须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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