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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实务案例解析13

|0·2013-04-01 10:17:20浏览0 收藏0
摘要 城市规划实务

规划原理规划相关知识规划管理与法规规划实务 

  实例五

  某中学有两个校址,一处位于城市中心区,占地4000平方米;另一处位于中心区外围,占地

  8000平方米。根据国家规范,两处均不满足中、小学用地标准。因此,教育部门拟对两处用

  地进行合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市政府批准,将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土

  地出让,开发公共设施项目,用置换来的资金在中心区外围校址旁边征用一块用地,建设一

  座标准中学。

  评析

  将位于城市中心区的校址用地改变使用性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应该予以积极支持。因为

  根据规划法的要求,市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

  一个中学有两处校址,且规模都不符合标准是不合理的。市政府应该对不合理的用地进行调

  整。使城市功能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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