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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颁布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2.规划基本要求
3.城市用电负荷:分为为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等四类。
4.城市供电电源、电网和供电设施
城市供电电源可分为城市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两类。
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电压标准,为:500、330、220、110、66、35、l0kV和380/220V。
城市电网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应按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综合管线的布置要求,统筹安排。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建设部公布的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
2.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主要内容
3.规划地面形式
4.城市用地选择及用地布局
(1)城市中心区用地
(2)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
5.道路广场竖向规划
6.地面排水
7.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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