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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知识要点6

|0·2013-01-18 09:25:46浏览0 收藏0
摘要 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知识要点

点击进入2013年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知识要点汇总

  2,3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2、3,1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P169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资质条件要求 级别 甲 乙 丙 丁1.高级技术职称与其他技术人员比例 ≮1:5 ≮1:6 2.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数 ≮2 ≮2 3.城市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 4。

  其他专要求人数 ≮15大专学历、十五年城市规划工作经历 ≮10大专以上、10年城市规划工作经历 ≮8城市规划实践7年 ≮35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工作经历

  5.工作业绩 两次单独承担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5年内获两项部、省级优秀规划设计奖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承担过国家、部级标准规范、定额的编制工作 两次单独承担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5年内有一项获省级以上优秀规划设计奖或一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承担过国家、部级标准、规范、定额的编制工作 两次以上单独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单独承担过城市规划设计任务④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3、丙级规划设计院可承担以下4类项目:①当地及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②中、小城市的各种详细规划;③当地各种专项规划;④中、小型工程速址的可行性研究。

  4、丁级规划设计院可承担以下3类项目:

  ①小城市及建制镇的各种详细规划;

  ②当地各中小型专项规划设计;

  ③小型工程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2.3.3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程序P78

  ①申请程序。规划设计单位根据资格分级标准及自身条件向单位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定级的申请文件。

  ②审核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以后,一是根据规定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二是组织老师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综合评估;三是根据评估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报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③颁发程序。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权限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院的资格评定并颁证,乙级院的颁证,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院的资格初审和乙级院的资格审核并向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负责丙、丁级院的资格评定并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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