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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7日至7月7日

|0·2011-05-25 08:49:59浏览0 收藏0

  桂人考函?2011?26号

  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lesso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9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11年10月23日 上午0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7月7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8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资格审核确认业务办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 ― 17:00。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并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且查询“网上在线支付情况”为“已交费”时,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缴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2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桂价费〔2004〕103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费用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7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两证齐全,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考全科(4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免二科(考2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1.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2.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3.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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