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城乡规划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1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22

|0·2011-05-13 17:11:09浏览0 收藏0

  环球网校(www.edu24ol.com)讯:2011年度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22、23日。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城市规划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3)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对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可用规划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4)协调城市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lesson$

  (5)评审规划中间成果。

  (6)验收规划成果,审核成果的指导思想、内容及深度。

  (7)申报规划成果。验收合格后,由组织编制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的城市规划审批机关提出审批该城市规划的申请。

  2.1.3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与2.2.3的内容基本一致P77

  1、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调整程序。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变更,应当由城市人民改府审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当涉及对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则必须经同级人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2、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对城市详细规划中的局部变更,如局部用地性质变更,可以征得原规划批准机关同意以后,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报批;对于重大的规划调整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后,重新编制调详细规划,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前招生简章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确定 

2011年辅导课程众老师联合主讲         2010年城市规划师论坛考后交流    

更多信息请访问: 城市规划师频道  城市规划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