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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8

|0·2011-04-22 10:09:2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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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www.edu24ol.com)讯:2011年度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22、23日。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城市规划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5个要件:$lesson$

  (1)是行为的主体,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2)是行为的客体,即行政管理的对象,也就是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方。

  (3)是行为的内容,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现的管理任务。

  (4)是行为的形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5)是行为结果,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2.4掌握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P19―21

  行政法治原则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基本原则。具体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3方面内容:

  ①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要求行政主体(指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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