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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佳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性和选择性
无论什么规划程序,对各种可选择的规划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是选择土地利用规划最终方案的常用方法。以下各种可选择的方法都是适当的,包括:
①可选择的形体发展模式(Physical development patterns):如带状发展、卫星式社区群、有控制的蔓延。
②可选择的经济发展方案,发展重点不同:如发展制造业、服务业、运输业或旅游业等。
③可选择的行政管理结构:如附属机构、社团或公共服务部门。
这样一种比较分析方法可包括:各种可选择的土地利用规划本身的价值,或各种可选择的综合规划的价值;或者是一系列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只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交通运输政策、环境政策和其他政策。
下面是可以用于选择一种最佳土地利用规划的具有代表性的标准:
①怎样妥善地使规划的目标和政策得以实现?
②规划是公众可接受的,还是根本不赞成?
③实现规划要花多少资金?资金从何而来?
④规划的社会效益是什么?它是促进还是阻碍人们努力去友好相处和共同前进?
⑤怎样妥善地保护和提高个人的选择自由和机会?
⑥规划对私人经济的影响是什么?
⑦规划是否将促进社区所需要的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种类,并阻止社区所不需要的经济发展的类型出现?
⑧规划对环境的影响是什么?例如,会不会毁坏那些无法补偿的资源,污染河流,或使空气污染达到极为严重的程度?
⑨怎样使交通运输和公共基础设施系统根据规划良好地运行?公路和运输线路是否拥挤得难以承受?下水道是否超负荷?
⑩规划要使用多少土地?是否估计到分散的、无计划的发展,这种发展因其效率低、代价高和不文明的方式而耗尽土地?
社区实现规划的能力如何?尽管规划做得很好,但没有实现规划的手段,也就没有意义去考虑规划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实现规划的能力是上述许多标准的综合体现,而这可能是所有的标准中最重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