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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考前总结之《规划实务》(26)

|0·2010-09-09 09:19:53浏览0 收藏0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竣工的规划核实

  一 考试大纲

  掌握规划条件的核实

  二 规划核实的意义和目的

  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实是为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三 规划核实的办理程序

  1 验灰线阶段

  (1)经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建设项目:

  经办人在计算机系统上填写《建设工程验线规划核实部门审核表》,并逐级审批;

  经办人制作《建设工程验线结果通知单(合格)》,送达建设单位;

  经办人结案,并生成相关的规划核实卷案。

  (2)经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建设项目:

  经办人在计算机系统上填写《建设工程验线规划核实部门审核表》,并逐级审批;

  经办人制作《建设工程验线结果通知单(不合格)》,送达建设单位;

  经办人结案,并将书面材料退还给建设单位。

  2 验正负零阶段

  (1)初步审核

  (2)现场审核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现场勘察记录》

  (4)符合要求的:经办人通知建设单位复验合格

  (5)不符合要求的:

  经办人责令建设单位停工,要求限期改正,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主管领导根据情况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经办人填写《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经办人送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并立案处理。

  3 结构完工阶段

  4 规划验收阶段

  (1)经办人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验收材料后,在计算机系统上进行签收;

  (2)调阅有关用地、建筑档案;

  (3)根据档案对《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进行审核;

  (4)通知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规划验收;

  (5)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审核表》;

  (6)主管领导审核或签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审核表》;

  (7)经办人在计算机系统上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不合格)通知书》;

  (8)经办人将全部书面材料装订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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