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城乡规划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城市规划师考前总结之《管理与法规》(32)

|0·2010-09-01 09:29:21浏览0 收藏0

  三、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

  1.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

  (1)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

  (2)切实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3)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论证工作。

  (4)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方法与内容。

  (5)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制度。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和修编

  (1)要严格实施经国务院同意批复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认真总结规划实施绩效。

  (2)要严格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工作。

  (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要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批复的要求,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并报我部备案。

  3.道路广场建设

  (1)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的建设。

  (2)清理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

  (3)规范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规划。

  (4)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