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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0]2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三、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5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
3、在原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4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2)1987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四、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8月8日。考生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n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
2、选择大连考区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后,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审核。
(1)首次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0年7月27日—8月5日(周六、日不办公)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到市规划局党委办公室(西岗区长春路186号510室,联系电话:8372265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名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0年8月7日至8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照片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如照片不合格者,则审核状态不通过,须重新上传照片等待审核。(新考生报名时间8月5日截止)
(2)非首次报名参加2010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输入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如照片审核未通过,考生须重新上传照片至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
(3)凡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须于2010年7月27日-8月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携带经单位盖章的申报表及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22号窗口)审批。通过者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
五、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六、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请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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