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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6月20日开始

|0·2010-06-01 13:11:17浏览0 收藏0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规划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设计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0年10月23、24日举行。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在《暂行规定》(人发[2000]20号)文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部科目(四科)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5.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8.原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五、收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考中心函[2005]77号文及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2002]126号文收费标准执行:

  (1)客观题(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每人/每科70元。

  (2)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考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请考生提前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通过网上进行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6月20日—7月20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请考生于2010年7月23日17:00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于2010年7月26日-8月26日(每周三、五下午及节假日除外)持考生报名表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 。网上报名时进行考生报考条件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将本人的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准考证等原件提供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复审,复审无误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可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请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并存上足够的缴费金额)。如显示“未交费”,请与考务人员联系。

  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0年9月29日—10月16日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打印准考证。

相关链接:城市规划师频道>>     城市规划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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