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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城市总体规划程序
2.1 调研阶段
2.1.1 项目委托对话
1. 提出要求,包括:编制、修编和修改三类。其中修编是目前规划市场的主流。
中小城市的总体规划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1)城市发展需求
2)行政区划调整
3)城市地位变更
2. 项目接洽,对项目技术深度和收费标准的谈判。
1)现场踏勘:包括城市区位、地理特征、城市结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 重大基础设施现状及布局意向。
2)广泛交流:通过各种座谈会(市委市政府会议和规划城建专业部门会议)深入了解城市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资料分析:上版总体规划及实施情况、地形图精度覆盖范围及测绘时间、地方城市规划的各项成果
3. 签订合同,项目准备书(P38)、合同书。
2.1.2 现场踏勘
1. 现场踏勘
1)市域踏勘:各个下辖县、市区城关镇、重点镇和有特色的一半镇的规模、职能、特性、经济基础与产业结构、发展潜力、交通条件和资源区位优势等内容。
2)中心城区踏勘:为绘制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图作准备
2. 部门访谈
1)分类召开座谈会
2)部分部门补充访谈
3. 周边城市调研
4. 广义资料收集
2.1.3 基础资料汇总
1) 电子资料汇总
图件和文字,首先明确工作地图、核对坐标系和比例尺,其次建立资料库。
2) 文字资料汇总
将各部门提供的行业资料汇总。
3) 座谈及访谈笔记汇总
座谈会会议录音记录整理纪要,结合访谈撰写总结,作为现状原始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