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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各相关单位: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今年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网上交费相结合的报名办法。相关报名及考试细则请参看《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08]26号文件)。请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公告栏”(www.nbplan.gov.cn)或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栏”(www.zjks.gov.cn)下载该考务文件和相关表格。
    各单位在报名受理过程中,请注意几点:
    1、请务必仔细阅读浙人考[2008]26号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间,把好初审关。网上报名提交打印后,报名表不能修改,请谨慎填写。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由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忘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4、各县(市)、区规划局和各相关单位负责将本地报考人员的所有材料汇总后统一于8月5~7日到我局政治处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30―11:15,下午2:30―5:30),谢绝报考人员个人来访。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联系人:彭晓婷、林立峰,联系电话:87733535,87729132(传真)。
    5、考试教材的征订数量,请各县(市)、区规划局和各相关单位统计后填写附件4(2008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资料征订汇总表)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报我局政治处。
    6、考务费按文件规定执行。由于今年实行网上交费,因此我局不再开具票据。考生需要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附件: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doc
附件2:从事注册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3: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
附件4:2008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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