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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人考[2008] 16 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39号)精神,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进行,现将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必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一)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式样见附件二,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仍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监考老师须提醒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在专用答题卡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1月29日上午 9:00一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1月29日下午 2:00一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1月30日上午 9:00一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1月30日下午 2:00一5:00 城市规划实务
四、考试报名 按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的考场全部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从今年起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报名事项。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受理考生报名申请时应初审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代报名人员登陆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于2008年7月7日至7月20日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到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培训部(节、假日不办公)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昆明市及全省其他州、市的现场报名开始时间由各地自定,但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8月1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考生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
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如下:
1、考生可以在2008年7月7日至8月8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交易平台支持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为“合格证书领取地”。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云南省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昆明市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昆明市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报名结束后,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通过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律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的时间是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
没有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所在地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五、考试收费
根据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收费标准,考试费标准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需要报名发票的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按原缴费办法办理收费。
六、关于教材预定及考前培训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考生可直接与云南省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喻坚 联系电话:0871一4144404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尽快适应新的考试管理模式,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报名条件
2、考试报名表(式样)
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获取的城市规划相近专业(非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免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3、在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4、在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