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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人考函[2008]9号
关于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鲁人办发 ?2008?92号)的有关要求,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商定,对今年以上各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8年的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从2008年6月16日开始至6月30日止;现场确认时间从2008年6月26日至7月1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wfrsks.com)选择相关考试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选定的报名点(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原则进行,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报相关业务部门(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市规划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521227;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报市房管局房管科,联系电话:8237160)。业务部门汇总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上网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四、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五、其他
(1)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科目名称不变。《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2)2008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3)以上各类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报名流程,认真细致地提交信息,特别是老考生要准确提交原档案号和原身份证号,对于错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4)每项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10天左右从潍坊人事考试网(www.wfrsks.com)自行下载,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无需盖章)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11月29日 | 上午 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下午 2:00―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1月30日 | 上午 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
下午 2:00―5:00 |
城市规划实务 |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2:00―4: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2:00―4: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
房地产经纪人 |
10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2:00―4: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2:00―4: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附件2:
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
附件3:
鲁价费发[2004]56号规定以下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城市规划师 | 城市规划原理 | 60元 | 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其他三科为客观题。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别收报名费10元。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60元 |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60元 | ||
城市规划实务 | 120元 |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60元 | 报名费 每人10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60元 |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60元 |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60元 | ||
房地产经纪人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70元 | 报名费 每人10元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70元 |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70元 |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