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3.01城市规划的作用
1.作为国家宏观调整手段
2.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工具
3.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构架
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
3.02城市规划的任务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国安排。城市规划要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并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
3.03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国家总是以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各种行为加以规范,并且因这些法律、规范文件规范的不同内容和效力形成城市规划的法律体系。一般分为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
城市规划横向法律体系包括城市规划主干法、从属法、专项法、相关法及技术条例。主干法、从属法及专项法构成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体系。
城市规划纵向法律体系包括由国家级与地方级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其构成与国家的政府行政级别构成相吻合。
3.04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1.规划动作体系
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即战略性发展规划和实施性发展规划(开发控制规划)。实施性发展规划又称作法定规划。
(1)战略性规划:
主要涉及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准则和应对策略,为城市各分区和各系统的实施性规划编制提供指导框架。但因其内容比较宏观,不足以作为开发控制的依据。
(2)实施性规划:
以战略性发展规划为依据,针对城市中的各个分区,制定实施性的空间发展规划,作为开发控制的依据。
(3)非法定的补充性规划:
有多种形式,如各类规划研究报告、区域规划、城市设计、开发区规划、各种专项规划、各类规划导则和开发要点等,通过政府的通告形式发布。
2.开发控制方式
两种基本方式:通则式和判例式。我国使用判例式。
3.05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世界各发达国家城市规划立法体制并不一样,大体分3类:
1.中央集权的立法体制
国家拥有统一的城市规划法和其他辅助性的法律、法规制定权。以英国为代表。
2.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的立法体制
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
3.地方立法体制
以美国为代表,国家没有统一的城市规划法,由地方政府按各自情况制定城市规划法律、法规。
3.06区域规划的基本概念
区域规划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地区范围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和区域的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对区域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城镇居民点以及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和重要工程设施进行全面的发展规划,并做出合理的空间配置,使一定地区内社会经济各部门和各分区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配合,城镇居民点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的网络更加合理,各项工程建设能够有序地进行,从战略意义上保证国民经济、社会的合理发展和协调布局以及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3.07区域规划的任务
简言之,就是要建立合理的区域生产和生活体系。
1.全面掌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料,编制地区发展的规划纲要;
2.搞好地区内工农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3.拟订地区城镇居民点体系的发展规划;
4.统一规划区域性公用基础设施;
5.搞好环境保护,建立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6.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以求达到最低的社会经济效果。
3.08区域规划的作用
1.合理配置生产力,提高布局的经济效益;
2.合理配置城镇居民点体系,提高布局的社会效益;
3.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高生态效益。
3.09区域规划的类型
1.按建设地区的经济地理特征来划分:
a.城市地区区域规划;
b.工矿地区区域规划;
c.农业地区区域规划;
d.风景旅游及休、疗养地区区域规划;
e.大中河流综合开发利用的流域规划。
2.按我国各级行政管理的区域来划分:省区、地区和县区三级区域规划。
3.按地区开发程度为标志划分:新开发地区规划和已开发地区规划等。
3.10区域规划的一句和基本原则
1.依据:地区资源条件;地区自然条件;地区技术、经济条件;国家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计划和要求。
2.基本原则:全国一盘棋原则;承认和自觉运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国防安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