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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形式
4个考试科目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今年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考试时间
10月20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0月20日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0月21日下午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
考试报名条件
一、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非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免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取得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 年。
3、在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4、在1999年4 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1日-6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不办公)
报名地点: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3楼培训办公室
报名程序
1、初次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应先在单位出具证明签署意见(说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多少年)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附在报名表后,以备资格审查;
2、续考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出示2006年度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并将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报名表不需单位盖章,但必须正确填写档案号码,否则上年成绩无效;
3、初次报考和续考的考生交表时均需交2张半寸同底免冠彩色近照。
取证资格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必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费用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费按云价费发[2000]136号批文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