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对2023年河北省城乡规划师考试安排作出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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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城乡规划师考试安排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9月16日 上午 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统一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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