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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告知承诺制须知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2023-04-27 17:42:13浏览82 收藏41
摘要 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问答》可知,青海省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2023年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告知承诺制须知

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问答》可知,青海省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温馨提示:2023年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17日,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建议报考人员了解该报名制度后,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小编会及时为大家提供2023年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具体报名时间信息!

上述公告中有关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告知承诺制原文如下:

城乡规划师

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2、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范围是什么?

答: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3、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

答:包括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4、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

答:包括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5、报考人员怎么签署《报考承诺书》?

答: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

答: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确定的方式接受现场或网上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是否必须在报名时使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确认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仍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并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需同时满足“未缴费”和“报名截止前”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8、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9、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10、注册时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会不会影响报名?

答: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不会影响报名,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包括人工核查)。

11、用户注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12、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0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

(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

(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

(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

(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13、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

答: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14、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报名,如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如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直接进入下一步。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6)等待资格核验

对于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情况,报考人员按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等待核验结果。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15、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答: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或增报级别的;

(6)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

16、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将进行人工核查,视情况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会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17、被发现虚假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8、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19、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考生带来的“2023年青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告知承诺制须知”,如有更多相关资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城乡规划师考试高频考点、考试真题、考试重点等海量备考资料,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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