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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设置依据及报名材料

环球网校·2021-02-09 13:47:00浏览358 收藏179
摘要 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说明了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设置依据及报名材料。环球网校城乡规划师频道为大家带来下面的内容,帮助大家了解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事宜。
中国人事考试网: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设置依据及报名材料

编辑推荐:2021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查询

注意: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定于10月23、24日,开通“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功能,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及时免费收到各地区2021城乡规划师报考时间等节点信息。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设置依据及报名材料,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根据以上公示内容,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为:

《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五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第六条: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各地区2021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各不相同,您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短信形式提醒大家各地区2021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

城乡规划师报名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为: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点击此处,在线检测是否符合2021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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